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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新闻】北京市“治散煤”、“净四气”、“降三尘” 我市多部门共同开展“大气污染执法年”行动

   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、大气法,加快推动空气质量改善,今年我市大气办统筹多部门联手组织开展了“大气污染执法年”行动(以下简称“执法年”行动),从严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。截至6月底,全市查处各类涉及大气环境违法行为8000余起。

  今年,由市大气办统一组织、统一调度,围绕散煤、高排放机动车、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防治领域和区域,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,环保、农委、工商、质监、城管、交通执法等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,开展“治散煤”、“净四气”、“降三尘”三大专项执法行动,从严查处各领域各环节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,形成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,促进排污者养成良好的环保守法习惯。

  截至6月底,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3949起,处罚金额2331.59万元,其中,固定污染源立案627起,处罚金额1995.27万元;移动污染源立案3322起,处罚金额336.32万元。城管执法部门针对露天烧烤,立案处罚497起,罚款67.05万元;针对露天焚烧,立案处罚65起,罚款2.61万元;针对施工扬尘及渣土运输泄漏遗撒,立案处罚3236起,罚款1294.42万元;查处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经营劣质煤行为11家,处罚金额0.5万元,查处街头使用经营性小煤炉行为78家。质监部门重点对煤炭生产企业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检查,处罚26起,处罚金额35.75万元。工商部门重点对固定场所内无照经营燃煤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,处罚18起,处罚金额1.6万元,强制取缔21户,责令停止经营128家。交通执法部门重点对燃煤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开展检查,处罚违法行为88起,处罚金额15.66万元。

  固定源移动源两手抓  环保部门积极开展大气专项执法

  2016年3月启动全市“执法年”行动以来,全市环保部门在日常大气执法的基础上,紧盯大气污染排放固定源和移动源,积极开展“治散煤”、“净四气”、“降三尘”专项执法。

  在固定源监察执法方面

  一是严格开展重点排污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。开展散煤污染防治:环保部门与质检、工商、城管、交通等多部门依据各自职责,分别对煤炭生产、加工、销售、使用等涉煤单位和餐饮、住宿、洗浴等服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。严厉查处了煤质不合格、污染物超标排放、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、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餐饮、洗浴、住宿等服务业不使用清洁能源等环境违法行为。立案查处燃煤类环境违法行为203起,罚款134.5万元,查封燃煤小锅炉7家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行业监管,强化普法:针对汽修、印刷、家具、餐饮、工业涂装、干洗和汽车制造等行业,以拍摄教学片、召开动员会、督促企业自查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、查处曝光违法行为等方法,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标准,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4至6月,对汽修、印刷和家具制造3个行业开展了培训、动员和专项执法检查,共培训企业1100余家,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1家次、罚款543万元。下半年还将对餐饮、工业涂装、干洗、汽车制造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。开展违法违规排污企业整治:环保部门依据全市5000余家须整治企业的台账,重点针对“散乱污”企业和工业大院、镇村产业聚集区等开展集中整治。通过环保审批手续、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排放达标等专项执法行动,推动污染企业调整退出。6月底,已完成第一轮专项整治,9月起将开展第二轮专项整治行动。

  二是持续深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。继续深化与城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,重点针对工地扬尘、露天烧烤等“三烧”、“三尘”环境污染问题每月开展“联合执法周”专项行动。对通州、大兴、房山、丰台、顺义等区开展联合督查和执法检查500余次。联合城管、园林、农业等部门对焚烧树叶、垃圾和秸秆行为开展联合督查和执法检查。联合质监部门对燃煤污染开展煤炭生产、加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。

  三是大力推动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。“执法年”行动将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,使得环保责任进一步向街道、乡镇基层落地。目前,各区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,基本建立了区、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。目前,全市已有14个区兼职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,并于第一时间发现、处理或上报环境污染问题近百起。

  在移动源监察执法方面

  一是加大日常移动源监管力度。市级部门加强工作统筹,制定印发了《2016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》,有效促进各区工作落实。各区属地部门加强执法监管。突出监管重点,加强入户抽查,强化重点行业监管,对排放超标车辆依法处罚,做到不达标车辆不能出门、不能上路、不能使用。截至6月底,全市共入户检查各类机动车19.2万辆次,查处超标车1005辆。

  二是狠抓重型柴油车监管。抓重点行业。建立完善公交、环卫、邮政、旅游、渣土、货运、长途客运、石化运输等8大重点行业用车大户的台账,结合行业季节用车特点,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。抓重点时段。依托市、区两级机动车联合执法办公室,深化联勤联动,加大夜间执法力度,震慑夜间大货车排放超标行为。截至6月底,全市共夜查机动车3.3万辆次,查处超标车455辆。抓重点区域。在全市设立了“进京路口”、“环路主要联络线”、“城区主干路”、“重柴停放地周边道路”四道关卡,人工检测与遥感监测相结合,严控超标排放行为。截至6月底,全市路检重型柴油车1.8万辆次,查处超标车1900辆;进京口抽查重型柴油车16.8万辆次,劝返外埠违规车5000余辆次;摸排外埠车辆10179辆,其中超标554辆,假国Ⅲ配置数350辆。

  三是加强执法联勤联动。依托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领导小组,开展多部门建筑垃圾运输车联合检查。市环保部门联合市市政市容委、市住建委等六部门组成市级督导组,组织各区相关部门加强协调,综合执法。城六区突出夜间执法,远郊区加强日间巡查,深入工地严查各类超排行为。各区团结协作,在“超标源头、违规现场、污染去向”三方面做好围追堵截,执法效果显著。截至6月底,市级督导组共出动35次,检查出土工地79处,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1727辆,查处超标车9辆,整改问题工地4处,并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。依托市机动车联合执法办公室,积极推进路检夜查。各区巩固和深化联勤联动工作机制,依托辖区联合执法办公室,强化路检夜查,采取长期驻站和共同执勤等方式,重点对上路行驶大货车排放、发动机配置、净化装置等进行检查。各远郊区和城六区协同作战,形成了“进京口拦、高速路堵、城环路截”的监管模式。截至6月底,全市路检夜查各类机动车383.8万辆次,处罚超标车2270辆。

  四是不断强化油气排放日常执法。采取“两监管、一自保”的监管模式。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,对发现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企业,依法进行处罚;同时,石化企业按照市、区两级环保部门的要求,针对油气回收设施制定使用规范、日常巡查和维修保养制度,建立油气回收设施自保体系。截至6月底,全市共检查检测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1.61万次,加油站二次抽检合格率91.63%,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。


转自:北京环保局网站